2020年内蒙古新城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0-09-07 15:09:47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2.5分(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

  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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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现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C1驾驶证等)。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由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二)报考“普通类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语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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