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2.选岗
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高低在同一引才科目、引才岗位内进行选择学校。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择学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岗位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择学校。
3.聘用
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于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无故不到岗等情况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引进人才原则上在引才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教育系统。
五、待遇保障
(一)人才流动。引进的人才,在引进单位服务期满2年后,根据现实表现及有关规定,可在区内教育系统下属学校之间进行流动。
(二)工资定级。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一级。
(三)职称评定。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根据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贡献,推荐评审认定相应职称,在岗位职数空缺情况下,优先聘用。
六、咨询电话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专设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351-5648165(尖草坪区人社局)
0351-5640584(尖草坪区教育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0年太原市尖草坪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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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原市尖草坪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020年太原市尖草坪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