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运城市教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9-07 15:09:40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进一步加强运城市教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9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9月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具有资格条件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时间截止试用期结束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考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以2020年9月5日为截止时间。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运城市教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市教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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