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或经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地质局局属用人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地质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用人单位及时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自觉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6862984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827562、668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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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质局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海南省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geo.hainan.gov.cn/sdzj/0600/202009/144171af7f84499aa3e24302945f2db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