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0-09-05 22:18:0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7.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分别设立资格审查监督举报电话:0470-4626193,4686188。

  (三)人岗相适评估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统筹负责。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人社局负责。评估主要采取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评估结果报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评估结果中上报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1比例进行政审、考察后,综合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政审考察结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审核后提交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旗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公示。通过莫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递补聘用。拟引进人员如在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不符合引进规定要求的情况,则在该岗位符合调剂标准的其他人员中,按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逐次递补。此次引才结束后,建立莫旗专业人才储备库,将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人岗相适评估取得结构化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达到65分的未录用人员纳入其中(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如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可在人才储备库中择优选用,通过“绿色通道”方式直接引进。

  (六)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才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七)服务期制度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离本系统、本地区。未满服务期调离人员,将按照双方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年之内不得再次参加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将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此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0-4626202;0470—468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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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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