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考核招聘人员简章

2020-09-05 22:23:57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优化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人员结构,推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近三年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909房间(许昌市八一路东段广电大厦19楼)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1.《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2020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5.本人签署的《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2020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暨承诺书》。

  (五)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确认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确认环节。面试确认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技能展示和答辩各占50分。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岗位数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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