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30 17:09:48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发放和有关要求请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通知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此类推)。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事业编制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扫描件;

  (二)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扫描件;

  (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扫描件;

  (四)不按时提供加分政策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2024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大庆日报社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庆日报社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59-6696530,监督电话:0459-669661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