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音乐学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2024-04-23 10:51:27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以上信息、材料为资格审查、初审的重要筛选依据,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及指定邮箱。

  (二)查询方式

  我校将通过学校官网人力资源中心页中的“人才招聘”、报名系统首页、个人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应随时留意查询以上通知并在招聘系统上查询审核结果、考核成绩。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本人通讯工具不畅、无法接收或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而导致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或考核分数等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学校反映、申请复查,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29日下午16:00。

  五、聘用及待遇

  中国音乐学院为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非北京常住户口应聘人员的聘用以我校的进京指标和上级的审核批复为准。

  (三)拟聘人员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的60天之内完成入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拟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在我校服务至少3年(即服务期3年),按学校相关规定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补充协议》并履约,如违约按协议内容和相关规定处理。

  (五)初次就业人员的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六)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七)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不按要求在系统里报名、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九)聘用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按照学校新聘入职人员岗位定级相关规定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执行。

  (十)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考核形式及时间安排将适时予以调整。如有调整将通过学校官网人力资源中心页或报名系统首页发布,不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中心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电话:64887390邮箱:ccmrsc@263.net

  与招聘相关的问题,请使用以上邮箱进行咨询。

  与报名系统使用操作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直接点击报名系统上方“技术支持”咨询(houxj@hjsoft.com.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4887178邮箱:jw64887386@163.com

  说明:由于校园网进行系统维护,因此个别时段招聘网站会暂时关闭,除此以外工作日的工作时段正常开通。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国音乐学院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中国音乐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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