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铁岭市铁岭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7人)

2020-09-04 08:46:0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报铁岭市人社局批准,铁岭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日(含)期间出生);

  5.大专、本科学历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7.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的岗位,需2017年、2018年经“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且服务地在铁岭县,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东配楼一楼大厅(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6号)。

  (二)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50元(现金)。

  2、提交以下材料:

  (1)《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并粘贴照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各复印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师归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三支一扶”岗位考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考生只需填写报考单位、岗位与姓名信息)(附件4)。

  报名复印件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考生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3.报名时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考生(被委托人)报名时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报名点。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报名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被委托人)、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被委托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被委托人)应提供报名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考生(被委托人)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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