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赣州市定南县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教师公告

2020-09-03 16:15:26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七)聘用及待遇政策

  1.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给予符合招聘条件并正式聘用的高中教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在定南县购买合法住房),其中,“双一流”大学、“985工程”院校毕业生每人10万元安家费和5万元购房补贴;“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安家费和5万元购房补贴;江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及师范类一本毕业生每人3万元安家费。满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后考核合格分别给予安家费的50%,若服务时间不满5年的需一次性退还全额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给予符合招聘条件并正式聘用的初中数学、物理、生物岗位的教师每人2万元的安家费,满第一学年、第二学年考核合格后分别给予安家费的50%,若服务时间不满5年的需一次性退还全额安家费。

  3.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12号)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定南县人才住房。

  4.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办发〔2018〕9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在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辞职的,每少服务1年,须缴交10000元违约金。

  本公告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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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南县2020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定南县2020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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