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巢湖市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9-03 16:16:1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4.专业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组别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将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2.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拟聘用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巢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巢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自主择园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巢湖市教育体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按照报考岗位组别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幼儿园。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不入巢湖市事业(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巢湖市力源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年人均薪酬待遇约5.8-6.5万元之间(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自主择园等工作均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指定地点前,报考者须进行“安康码”核验和测量体温。考生须持有“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相关环节指定地点,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报考人员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

  五、其他

  (一)专业测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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