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取得聘用资格,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聘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所有岗位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以县政府批复同意聘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22072(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卫生健康委员会);0898—2669836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26625089(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相关报名问题咨询:0898—26625089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六、其他相关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招聘方案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3.参考目录:
附件4:报考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承诺书
附件5:参加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0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及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