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忻州市静乐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0-09-03 16:17:48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县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限定且服务期未满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静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jl.gov.cn)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8:00至2020年9月21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社局指导监督。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格初审人员的招聘政策培训。负责初审人员要熟悉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熟练掌握资格初审方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及时,一视同仁。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及时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9月22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为保证招聘效率,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按以下顺序处理:①划转到本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岗位;②核减招聘名额;③发布补充公告,组织第二次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入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静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jl.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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