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工作区域或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对拟聘人员的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来宾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以上公告,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覃龙,联系电话:0772-4299775,1997835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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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