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市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招聘简章

2020-09-03 09:09:3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三)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高级职称岗位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岗位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医学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或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见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60分(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与原单位合法有效的解除合同证明。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问题证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需提供抚养费已缴纳完成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与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简章发布。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和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共同发布。

  2.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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