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溪市本溪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9-01 11:09:1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其他教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70分)、命题演讲(15分)、回答问题(15分)。

  卫生健康岗位: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

  教育岗位: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卫生健康岗位: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和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人选的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六)选岗(教育)

  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位次,实行自主公开选择有岗位计划的用人单位,并现场签字确认。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也并列者,年长者优先选岗。

  (七)聘用

  选岗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录用手续,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用人单位方可与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新录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至少五年的协议,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教育岗位:学前教育岗位为非义务教育编制,其他岗位为义务教育编制。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以及试用期内没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卫生健康岗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考试收费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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