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7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04 12:21:19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将组织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所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纪律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报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3月2日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hg12333.com)、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等网站查询《2013年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见《201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6日至2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确认时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表格等可从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报考人员在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查询报考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3月21日下午5:00前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3月22日及时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17日至3月26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含免笔试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网上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

  (3)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其中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1.5;少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也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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