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5-01 10:21:34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4.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4年5月9日16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7日10时至5月9日16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应聘人员,面试相关要求请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10时至2024年5月2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5月10日10时至12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1.招聘院校注明“国内部分医学院校”岗位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招聘院校注明“省内其他医学院校”岗位

  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

  (1)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公告内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笔试,未达到规定的笔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3)。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

  面试、笔试成绩按7:3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0.7+笔试成绩×0.3(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施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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