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黔西南州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2名)

2020-08-29 22:39:49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没有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七)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八)《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三)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安龙县服务不满5年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所有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或试用。有试用期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一、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自行阅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5220102(安龙县人才服务局)

  监督电话:0859—5550515(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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