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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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南丹县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3.2020年南丹县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