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有色地勘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29 22:43:23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5.特别提示: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笔试前必须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及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其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并做出承诺。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费用缴纳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畅通,如提供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印制、发放,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另行通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的必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数量和体检考察情况,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未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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