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黔西南州安龙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2名)

2020-08-29 22:39:49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详见附件1:《2020年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详见《职位一览表》);

  2.截至2020年9月14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安龙县,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安龙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安龙县应征入伍)、安龙县部队随军家属。

  4.原户籍属安龙县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定向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安龙县户籍的精准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

  6.服务安龙县的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

  7.限制安龙县户籍的职位,指截止2020年9月14日具有招堤街道、栖凤街道、钱相街道、春潭街道、五福街道、普坪镇、洒雨镇、笃山镇、龙山镇、海子镇、万峰湖镇户籍的考生。

  8.招聘对象中所有提及安龙县、安龙县户籍、原户籍属安龙县指截止2020年9月14日具有招堤街道、栖凤街道、钱相街道、春潭街道、五福街道、普坪镇、洒雨镇、笃山镇、龙山镇、海子镇、万峰湖镇户籍的考生。

  9.2020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报考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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