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最低服务期未满不得调出肇东市。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落实好编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保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肇东师范学校已经由肇东市政府直接管理,报考肇东师范学校被录取的人员享受肇东市同级教师待遇,不享受绥化市直学校教师相关待遇。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出具同意以上相关规定的书面承诺(经司法公证部门公证)。
特此公告。
附表:
肇东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