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101人)

2020-08-28 11:45:06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大方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大方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9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大方县户籍(生源)的职位限截至2020年8月27日具有大方县户籍(含大方县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区域)的人员或原为大方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的人员报考。

     (五)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限2020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0年8月2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2020年8月27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考生自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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