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肇东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28 11:43:25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城乡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经肇东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乡中小学校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300人,其中:市直初中招聘26人、市直小学招聘50人、综合职业教育中心招聘4人、肇东师范学校招聘4人、城乡学前教育招聘216人,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熟练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资格证书要求:①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必须一致。②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参加本次招聘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师范院校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招聘,如被录取可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辅助性工作。

  7.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8.户籍要求。依据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实际,此次招聘以扩大本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为方向,报考非学前教育岗位人员必须具有黑龙江本地居住户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人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具有肇东本地居住户籍。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已在岗的特岗教师或今年报考已被录用的;

  (3)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注,并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地市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按照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