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20〕9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面向2018年度省选派到朝阳市辖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2018年度省选派到朝阳市辖区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已考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允许申报本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岗位,不得选择其他县(市)区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时间:9月11日(周五),具体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厦)1309室。
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除签名、签时外,其他信息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2.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其中2张贴至报名登记表,另外2张背面写清姓名,用于办理准考证);
3.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50%。市人社局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公告。
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后续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面试预计于9月19日-9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公告,以面试公告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面试入围考生务必不要离开朝阳域内,以免影响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负责。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结合招聘单位岗位匹配情况,由考生选择其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的聘用岗位并签订选岗协议书。选岗协议书签订后不得更改。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疑义或有疑义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第15号)》及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提出如下要求:
(一)朝阳市域内(含县市区,下同)考生,报名及考前14天内无域外旅居史的,报名及考试时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