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东方市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

2024-05-08 15:57:36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笔试、量化测评和面试

  1.考试招聘笔试

  (1)笔试内容:08:30一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一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特点,本次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三个类别分别设考,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试卷。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计划于2024年6月2日组织笔试,请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值3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考核招聘量化测评

  考核招聘采取量化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量化测评标准如下: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得60分,满分60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职称者,初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10分、副高级职称得15分、正高级职称得20分,满分20分,取最高分。

  (3)在普通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得1分;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得2分;在C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得4分,满分10分。

  (4)曾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者得10分,满分10分。

  3.面试

  (1)面试人选

  从笔试或量化测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或量化测评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或量化测评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或量化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2024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退伍证(报考退役军人定向岗位须提供);

  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服务单位及定向服务项目主管部门人社、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限部分岗位);

  ⑨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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