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4-03-31 22:35:02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招聘公告发布后招聘各环节的进展情况,不再通过网络发布,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电话畅通。

  2.高校及科研院所校招面试考核

  根据需要,环科院可安排进行高校及科研院所现场考核招聘。凡在此期间,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可提前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并现场提交招聘工作组,也可现场填写提交。报名时,须附上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在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文件)和相片等材料,同时提交个人主要成果业绩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组对海南现场面试考核报名人员和校招考核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看其是否满足招聘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主要成果业绩材料,看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是否达到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如不予录取情形的)影响聘用等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

  (三)面试考核

  根据院聘工作需要,结合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量和院聘人员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环科院参加现场面试考核(含线上视频面试考核),线上视频面试考核人员须经本人申请并获招聘工作组同意;此外,在高校及科研院所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现场面试考核,人员较少时可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等方面,同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事业心、责任感、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容礼貌及语言表达水平等综合素质。

  面试考核采取综合评价评定。根据该批次报考人员考核情况,评定每一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满足院聘要求的,列为拟院聘人员;如该批次所有报考人员均未满足院聘要求,则该批次招聘人员暂时空缺,等待下次招考。

  (四)体检考察

  通过考核列入拟院聘人员的,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到海南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确需进行组织考察的,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录要求组织考察。高校及科研院所现场校招期间,可就地进行拟院聘人员的组织考察。

  拟院聘人员体检前,须向招聘工作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职称资格证书(如有)原件进行审查确认。

  (五)录用

  拟院聘人员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管理规定,环科院与院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应届毕业生合同签订时间可延至拟院聘人员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如2024年12月31日未能如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试用期规定

  通过招聘考核并首次与环科院签订劳动合同的院聘人员,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期间弄虚作假行为的,或难以适应招考岗位工作并经调岗后,仍难以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如院聘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日向环科院提出,环科院无须承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海南现场面试考核和校招现场面试考核组织情况,取决于院聘工作需要,并结合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量和院聘工作进展情况,面试考核前将及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电话畅通。

  2.招聘工作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由环科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0898-66710960

  报名受理电子邮箱:hainanshk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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