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运城永济市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0-08-27 09:40:28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告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市卫体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提出放弃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经考点考务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入隔离考场考试并上报疫情指挥部。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2.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第五款,“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报考教师的考生按上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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