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8-26 09:42:56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需按顺序排列: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3.2020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填写《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

  4.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各1份;

  6.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7.本人简历1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

  8.《毕业生推荐表》1份;

  9.个人微视频1个及包含微视频共享链接和提取码的Word文档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5)。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初选

  面试初选主要通过审查应聘人员简历、在校奖惩、业绩情况、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按应聘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沙河口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公布面试人选名单时,同步通知面试时间及具体面试地点,请随时关注沙河口区政务网。

  2.面试方式: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分、试讲占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试讲成绩仍相同,则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4.本次招聘全程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面试当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3.2020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填写《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

  4.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各1份;

  6.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7.本人简历1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

  8.《毕业生推荐表》1份;

  9.《就业协议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的纸张)按照以上顺序分别排序(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未携带就业协议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人选确定后在沙河口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沙河口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指定2家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医院签订保密协议,不允许提前公开可能影响公正体检的相关信息。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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