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阳市襄城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8-26 09:33:53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更好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管理需求,为我区干部、人才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提供有益补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32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及人数见附件1《2020年襄阳市襄城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学制,其中,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资质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31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往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5)2020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往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19年7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被开除公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⑥被各级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

  ⑦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⑧现役军人;

  ⑨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统一按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工资(比照正式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

  2.安家费及住房政策。参照《襄城区关于实施“卧龙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襄城发〔2012〕2号)标准,对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襄城工作期间,由区财政资助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其中: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2万元,试用期满,首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

  对本人及配偶在襄阳市城区无任何方式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800元,自试用期始,连续发3年,并根据市人才公寓入住政策,由区委人才办积极协调申报。

  3.其他补贴。凡正式办理完聘用合同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可在一定额度内报销本人参加考试的差旅费用,住宿费、交通费分别合计在320元、1500元以内凭票据实报实销。

  四、引进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襄城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00至9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期间报名人员须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详见附件3要求)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xcqwrcb@163.com)。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填写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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