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拟聘协议。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937-6262176
监督电话:0937—626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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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峪关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简表.xls
2.嘉峪关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