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如考试只有一个考场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技能测试成绩,如超过两个考场(含两个)则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技能测试成绩。
(4)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试招录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井冈山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含2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续签和解除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举报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叁万元/人、年标准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含工资和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井冈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8770639918
监督举报电话:井冈山市纪委监委12388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689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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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