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考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江州区委组织部、江州区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从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按优良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时间。
经过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zsjz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派人进行复查。
(七)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江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办理入编手续,同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引进人才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引进人才事宜由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782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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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