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八)面试
面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
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应变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教师岗位和实验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含试讲)、实践能力考核,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各占50%;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进行公布,不作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示。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上公示。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2、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十二)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中医药大学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zy.edu.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