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源市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0-08-22 09:58:38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辽办发〔2010〕40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方案》(辽人才发〔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中共东辽县委组织部、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点均为2020年8月2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东辽县属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相关精神:“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东辽县拿出部分岗位,对招聘条件进行了合理设置。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东辽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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