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2020-08-19 22:28:0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进入校医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试讲(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面试),凡是在试讲(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4.试讲(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试讲(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或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5.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面试)时报考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6.总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8.试讲(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稀土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稀土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rev.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身份为高新区合同制教师、校医,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两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者按照合同制教师岗位聘用方案进行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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