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桂林市兴安县节能监察中心直接面试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公告

2020-08-19 22:45:56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任审批

  (一)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主管部门)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任问题的,由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任。

  拟聘任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任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再递补聘任对象。

      (二)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经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任通知下文后,受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聘任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三年。用人单位对首次聘任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任期内。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主管部门)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主管部门)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工信和商贸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6222133。

  点击下载>>>

  2020年兴安县节能监察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0年兴安县节能监察中心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任制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报名登记表.doc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