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测评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直接选聘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进行。
不论采用公开招聘或者直接选聘方式,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继续参加下一聘任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聘用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公开招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以及实际参加直接选聘人员未形成竞争的职位,须经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聘用单位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聘任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聘用单位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公示有问题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同一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均为3年,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同一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聘任机关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应聘者协商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薪酬、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九、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闵老师;电话:028—38168528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8—36465600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联系人:尹老师;电话:028—37400196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28—38877697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37407316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38169030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3日
来源:
http://202.61.89.231/content-45-30B1584C823F41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