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成都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条件的,经认定后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高层次专业人才待遇。
(二)日常管理。聘任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薪酬待遇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确因工作职能调整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职位的,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聘任机关可与其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与聘任机关之间因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报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三)纪律监督。为确保公平公正,聘任机关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此次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028-12380
东部新区028-86360103
温江区028-82668308
报名咨询电话: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中共成都温江区委组织部028-82717022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3日
来源:
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