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0年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20-08-17 17:00:0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三)考试测评。考试测评分为履历分析、专业测试和专家面谈三个环节,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履历分析。聘任机关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培训、从业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评价。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一职位一试卷”的原则,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特别是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聘任机关另行通知。

3.专家面谈。面谈专家小组由聘任机关相关领导、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

进入专家面谈人选由聘任机关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履历分析、专业测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家面谈)。不足5人的,该职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专家面谈。

专家面谈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聘任机关另行通知。

4.考试测评总成绩。考试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履历分析25%、专业测试25%、专家面谈50%的权重计算。

(四)考察、体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人选由聘任机关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不足3人的,该职位参加专家面谈人员全部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聘任机关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会同聘任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聘任机关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成绩、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择优等额提出体检人选,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等额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蓉城先锋(http://www.cd12371.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聘任机关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任公务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均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聘期期满,因工作需要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愿意,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可以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等工资政策,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根据聘任职位、市场同类人员和本机关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核定工资限额等因素,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税前年平均薪酬参考标准详见《2020年成都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补贴和医疗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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