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阳市南漳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0-08-17 17:01:06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公开招聘22名高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20年度南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本科学历证书)。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报名时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所需要件、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至8月23日下午6: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附件,如实填写《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人应持报考人的委托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需近期免冠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防疫须知:报考者进入报名现场时应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报名前3天有发热症状者,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应通过电话如实向招聘单位告知,采取预约的方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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