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市甘井子区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2020-08-14 09:41:03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甘井子区面向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370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370名教师。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0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计划(招聘计划见附件1)

  1.教育部直属、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及市属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具体院校见附件7);

  2.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限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具体院校见附件8);

  3.各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考生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可“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辽宁省属和市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6),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因受疫情和延期开学影响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承诺在区教育局安排下限期完成(大连农村学校指长海、瓦房店、庄河所属的农村学校);

  (九)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必须是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3.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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