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重庆社会科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8 17:00:1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

    4.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报名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4.附件4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5.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原标题: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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