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8-13 13:12:29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七、公示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恩施州人社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人员中依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州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后,由考生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优先选择岗位。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依规递补。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30993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46709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4日

  附件: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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