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甘州区水务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13 10:13:30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四)体检

  1.考试结束以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水利基层工作经验、参与区内就业援助、进企业见习服务的毕业生按以上排列顺序优先)。

  2.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五)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区水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政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3.招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1.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所报考岗位所在的基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每年再进行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聘用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学习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人员确定,由用人单位自筹发放。大专生3200元/月,本科生3500元/月(均包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在此基础上,按平均每人600元/月的标准,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给绩效工资。

  2.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个人交纳比例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此次招聘前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自行办理社会保险转接手续,如不能办理,自行处置。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按个人具备的条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岗位管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区水务局制定办法进行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及岗位内部晋升。在此次招聘前有过就业经历的,不论在何单位就业,就业年限及就业经历均不计为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调整工资标准的依据。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水务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861901

  甘州区水务局:0936-8863600

  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告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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