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名)

2020-08-13 10:16:34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准报考或调转到区外岗位。

  八、人才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专项”岗位的相关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800元住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在5年服务期内辞职或调转(报考)到区外的人员,须一次性返还已发放的住房补贴。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东昌区人民政府(http://www.dc.gov.cn/)

  (二)考务网站

  东昌区人民政府(http://www.dc.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3967570

  附件:1.2020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一览表

  2.2020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2020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0年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组织部

  通化市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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