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8-13 13:10:26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1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管理国土综合整治中心等20家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七)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30周岁及以下、25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时间分别是指1984年7月1日、1989年7月1日、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十)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岗位:

  详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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