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鸡市渭滨区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2020-08-11 22:07:08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渭滨区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区现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宝鸡市渭滨区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计划》(附件1));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渭滨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①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五楼512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渭滨区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二寸照片)(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中小学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考生参加招聘被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即: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不限定学历形式。

  3.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应聘岗位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达到1:3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应聘岗位比例限制。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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