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派遣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120”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本年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方予聘用。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120”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整信息。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面试成绩确定是否递补。
4、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需按中心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022-24321200。
点击下载>>>
1、2020年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护士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2020年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护士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核前承诺书.doc
3、2020年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护士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核中承诺书.doc
天津市急救中心
2020年8月4日